被陷害了

11:36 上午 生活小品

我的職業是偵探,

發生一般刑案時,關係人都會找我先到現場.

事先查探或是和警方一同會堪.

保留住線索以供後續調查.

有點像CSI的工作.

可惜沒那麼多先進配備.

 

今天一大早就接到CASE.

是個兇殺命案.

對方是先通知我到現場,還沒報警.

地點在某社區的一樓,

 

死者陳屍在客廳,屍體已被分屍.

但身體各部分沒有缺少.

現場倒是沒有血液四濺,肯定不是第一現場.

 

腳被地毯拌了一下,扶住牆壁才穩住。

但我忘了帶手套,一定要記住這裡,等等跟警查說有被摸過。

 

屍體旁有一枝筆,可能是犯人打鬥時留下來的。

用密封袋裝好,不要被警方或是其它人給A走了。

 

現場己經什麼值得看的了。

請報案的人通知警方,

自己先到巷口喝杯咖啡。

 

屁股都還沒坐下,又有人跑來請求協助,是另一個命案。

今天是什麼日子丫?

兇手是同一人嗎?

草草喝完後,又跟著去第二個命案現場。

 

走近大門,非常面熟,不是剛剛才從這離開??

原來是同一棟發生2起命案。

巧合真是巧到爆。

 

這次的現場在頂樓,

死者陳屍在客廳的沙發上。

在胸口處被細尖物所刺出致命傷。

其餘的沒什麼可欵了。

 

這是腰間的手機響起,

原來是線民來告知前天案情的線。

敢緊用筆抄下來。

但寫完的筆就閣在桌上忘了帶走。

 

離開這個不詳之地,整個身體都疲備起來。

看似檢單的現場堪查,專注的程度讓體內的腎上線素飇昇。

導致體力急速下降。

回到床上倒頭就睡了。

可能睡了有足足24小時了。

 

鈴~~~~鈴~~~

被一陣煩人的電話聲響起。

是警方來電,希望能到命案現場給予協助。

是怎樣丫?

每天不是睡覺就是看屍體!

 

心不干情不願來的到電話中的地址。

一陣眼熟感,不就正是前幾天的命案現場嗎?

怎麼警方現在才在處理?

 

進去了解一後,原來是鄰居聞到惡臭才報案的。

心中一陣納悶,不過怎麼也想不起來當初是誰call我,

當然那個人更沒有立即通知警方了。

 

說不到兩句,被警方的問題堵得說不出話。

才發現原來警方發現屋內有我的指紋。

照理來說現場堪察完要立刻告知警方並且互相確認過移動的物品。

或接觸到的地方。

而目前情形是我擅至動了現場,且過了一天還沒有通知警方。

更扯的是,他們竟然發現現場有東西不見了。

我自然被列為最大嫌欵人了!

 

都還沒給我解釋又帶我到樓上去,

不用說,屋內有我的指紋樓下的那支筆被我寫過放在桌上。

警方的邏輯就是:

我先殺了樓下的人,搶了他的筆。

再用他的筆殺了樓上的人。

><…

 

談著談著,

我竟看到躺在警方後面的屍體竟然從沙發上坐了起來?(懸欵片變成恐怖片了!)

它隨手拿起平底鍋 就往我們丟過來!(沒錯!就是平底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它能拿到平底鍋!)

口中還喊出還我身體來! “(你的身體不就在沙發上嗎?)

 

側身閃過平底鍋後才睜開眼睛。

整個人躺在床上,一身冷汗。

林老師~~~~是作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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