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陷害了
六月 26, 2008 11:36 上午 生活小品我的職業是偵探,
發生一般刑案時,關係人都會找我先到現場.
事先查探或是和警方一同會堪.
保留住線索以供後續調查.
有點像CSI的工作.
可惜沒那麼多先進配備.
今天一大早就接到CASE.
是個兇殺命案.
對方是先通知我到現場,還沒報警.
地點在某社區的一樓,
死者陳屍在客廳,屍體已被分屍.
但身體各部分沒有缺少.
現場倒是沒有血液四濺,肯定不是第一現場.
腳被地毯拌了一下,扶住牆壁才穩住。
但我忘了帶手套,一定要記住這裡,等等跟警查說有被摸過。
屍體旁有一枝筆,可能是犯人打鬥時留下來的。
用密封袋裝好,不要被警方或是其它人給A走了。
現場己經什麼值得看的了。
請報案的人通知警方,
自己先到巷口喝杯咖啡。
屁股都還沒坐下,又有人跑來請求協助,是另一個命案。
今天是什麼日子丫?
兇手是同一人嗎?
草草喝完後,又跟著去第二個命案現場。
走近大門,非常面熟,不是剛剛才從這離開??
原來是同一棟發生2起命案。
巧合真是巧到爆。
這次的現場在頂樓,
死者陳屍在客廳的沙發上。
在胸口處被細尖物所刺出致命傷。
其餘的沒什麼可欵了。
這是腰間的手機響起,
原來是線民來告知前天案情的線。
敢緊用筆抄下來。
但寫完的筆就閣在桌上忘了帶走。
離開這個不詳之地,整個身體都疲備起來。
看似檢單的現場堪查,專注的程度讓體內的腎上線素飇昇。
導致體力急速下降。
回到床上倒頭就睡了。
可能睡了有足足24小時了。
鈴~~~~鈴~~~
被一陣煩人的電話聲響起。
是警方來電,希望能到命案現場給予協助。
是怎樣丫?
每天不是睡覺就是看屍體!
心不干情不願來的到電話中的地址。
一陣眼熟感,不就正是前幾天的命案現場嗎?
怎麼警方現在才在處理?
進去了解一後,原來是鄰居聞到惡臭才報案的。
心中一陣納悶,不過怎麼也想不起來當初是誰call我,
當然那個人更沒有立即通知警方了。
說不到兩句,被警方的問題堵得說不出話。
才發現原來警方發現屋內有我的指紋。
照理來說現場堪察完要立刻告知警方並且互相確認過移動的物品。
或接觸到的地方。
而目前情形是我擅至動了現場,且過了一天還沒有通知警方。
更扯的是,他們竟然發現現場有東西不見了。
我自然被列為最大嫌欵人了!
都還沒給我解釋又帶我到樓上去,
不用說,屋內有我的指紋樓下的那支筆被我寫過放在桌上。
警方的邏輯就是:
我先殺了樓下的人,搶了他的筆。
再用他的筆殺了樓上的人。
><…
談著談著,
我竟看到躺在警方後面的屍體竟然從沙發上坐了起來?(懸欵片變成恐怖片了!)
它隨手拿起” 平底鍋 “就往我們丟過來!(沒錯!就是平底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它能拿到平底鍋!)
口中還喊出” 還我身體來! “(你的身體不就在沙發上嗎?)
側身閃過平底鍋後才睜開眼睛。
整個人躺在床上,一身冷汗。
林老師~~~~是作夢!
